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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宿舍管理细则 (试行稿)
2018-11-21 21:27  

一、严禁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电热水器、电热毯、电热杯、电热棒、电磁炉、电炉子、电饭锅、暖宝宝、吹风机等热源性电器及私拉电线等情况。

违规宿舍处理措施:

1.给予宿舍所有成员系级警告处分;

2.取消宿舍所有成员年度奖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3.取消宿舍所有成员入党积极分子及院系所有评优资格。

二、宿舍成员不得夜不归宿,宿舍不得留宿外人。

违规者处理措施:

1.当事者给予系级警告处分;

2.取消本年度所有的奖励、评优;

3.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出事情之后后果自负。

三、互帮互助,团结友爱,构建和谐宿舍。宿舍成员之间不得出现虐待个别学生的事件,谨防校园暴力事件。

违规者处理措施:

1.当事者给予系级警告处分;

2.取消当事者本年度所有的奖助学金、评优评奖;

3.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

四、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谨防宿舍偷盗,保管好个人财产安全。 

五、积极配合学院周三宿舍开放日。保持宿舍卫生干净,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宿舍不得锁门、不得随意换锁。

违规者处理措施:

1.卫生不合格宿舍给予系级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系级警告处分;

2.连续三次及三次以上不合格的宿舍取消宿舍所有成员本年度所有奖励,入党积极分子和学团干部的职务。

六、节约用电、用水。宿舍所有成员离开宿舍时及时关掉电源、水源。

七、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预防疾病传染。

八、不得在宿舍抽烟、酗酒、赌博。

违规者处理措施:

1.当事者系级警告处分;

2.取消宿舍所有成员年度奖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3.取消宿舍所有成员入党积极分子及院系所有评优资格;

4.情节严重的,给予退出学籍处理。

九、宿舍禁止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

十、禁止在宿舍燃烧废纸、杂物。

十一、本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属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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