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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管理暂行办法
2018-11-21 21:26  

一、学生管理

1.前一学年必修课程有不及格的学生不得申请下一学年的各类奖助学金;

2.前一学年必修课程有不及格的学生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不能按时转正.

3.考试作弊的学生在申请生源地贷款时系上不予签字;

4.考试作弊的学生三年内不得参评奖助学金的评定、积极分子及各类学院评优; 

5.前一学年必修课程有不及格的学生的不得担任班委、系学生会干部、干事;

6.前一学年必须课程有不及格的学生不得参评院级、院级的优秀班委、团员、团干部的评选;

7.前一学年考试不及格学生超过五分之一的班级不得参评系级、院级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评选;

8.前一学期学业成绩优异的班集体、班委、学生会干部、党团干部,系级进行奖励并推荐参评学院各类优秀评比,各类奖励适当向该班级倾斜。

二、考勤管理

1.前一学期必修课程无故缺课五分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下一学年的各类奖助学金;

2.前一学期必修课程无故缺课五分之一的学生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不得按时转正;

3.前一学期必修课程无故缺课五分之一的学生生源在申请生源地贷款时系上不予签字;

4.前一学期必修课程无故缺课五分之一的学生不得参评院级、校级的优秀班委、团员、团干的评选;

5.前一学期必修课程无故缺课五分之一的学生超过班级人数的五分之一的学生不得参评院级、校级优秀班集体、先进团团支部的评选;

6.前一学期考勤优秀的班集体、班委、学生会干部、党团干部,系级进行奖励并推荐参评学院各类优秀评比,各类奖励适当向该班级倾斜;

7.系领导、辅导员随机抽查课堂教学考勤时发现无故缺课的学生、学生会干部、党团干部、各班班委实施“一票否决”,取消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8.系领导、辅导员随机抽查课堂教学考勤时发现无故缺课的学生会干部、党团干部、各班班委实施“一票否决”,不得再担任各类职务。

三、考场管理

1.考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如果带入的必须关机并交给监考老师,未交的,一经发现,视为考试作弊;

2.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无学生证的要带系级学籍证明),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3.考生必须按照学号入座,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

4.考生不得穿吊带、背心、拖鞋、凉拖进入考场;

5.不得携带与考试相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凡是发现夹带及交头接耳,一律按考试作弊算;成绩以零分计算;

6.开考15分钟以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本评比细则最终解释权属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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