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学院的贯彻执行。
二、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党政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贯彻事前沟通、充分酝酿、会议研究、集体决定、集体领导的组织原则。
三、与学院行政一起讨论决定学院学科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行政管理、社会服务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四、负责学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办学治学院能力。
五、负责学院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学院综合治理工作、稳定工作和统战工作。
六、负责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建设、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团结带领师生员工积极完成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各项任务,建设和谐学院。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学校做好干部推荐、考察工作;负责学院党政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
八、领导和指导所辖党支部开展工作。经常分析党支部工作状况和党员思想状况,负责学院组织发展和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大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和学院行政一起,负责各级各类优秀学生(集体)的评选和奖励、违纪学生的处分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做好就业指导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十、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十一、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