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学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工作,主要负责全院的教学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定学院专业培养计划和各学科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以及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院教学评估和检查、教学情况的调研、教学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广泛听取并及时反馈师生对教学、教学管理工作正确意见和建议,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完成教学评建工作中教学材料的收集和教学评估检查工作。
三、组织指导教研室编制授课计划,实习、实验、毕业论文等教学文件。主持期末(中)各专业考试命题、评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等工作,配合教务处做好学院学生的学籍管理等工作。
四、督促、检查教学秘书做好教学、教务工作。负责协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五、协助院长做好教学人员职称晋升、聘用、奖惩等工作。
六、检查、督促和管理各系工作,指导各系做好各科教学工作任务的落实。审查教材的选定,负责教师调课及日常教学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
七、负责学院学科和专业建设,负责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学生实习等工作。
八、负责教学工作量统计、课时费的审核和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考评等工作。协助院长完成绩效工资方案的制定。
九、负责全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组织人员按时整理数据及时上报国家、省、学校数据库。
十、负责全院阳光体育工作的组织与落实,拟订年度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学生运动竞赛活动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早操、课外体育锻炼的督促与指导以及各运动代表队、体育俱乐部、体育社团各项工作的管理,全面加强学生体质健康,推动大学体育文化建设。
十一、负责学院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的组织、指导及落实,完成全年评建任务。
十二、完成校、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