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各系加强小型多媒体教室管理的通知
各相关系:
2010年,经学院批准,我处利用各系原有设备,在长安校区1号教学楼A区二层、三层分别为各系建立了小型多媒体教室,由各系自行使用及管理。
本学期以来,小型多媒体教室两起发生失盗案件,丢失投影机两台,给学院财产造成损失。现要求各相关系明确多媒体教室为自行管理。在学院改制升本的大环境下,必须加强管理意识,明确主责任,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实验室与网络管理处
201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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