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门批准,在原陕西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的一所公办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院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古都——西安,有雁塔、长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640余亩,现设14个教学系部。学院教师教育类专业齐全,以重点发展学前教育专业为办学特色,此外,学院长期以来还承担了基础教育教师和管理干部的培训任务,形成了以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相贯通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为基础教育和学前教育培养了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管理工作者。 根据学院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部门 |
所需专业及研究方向 |
需求 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教育系(10人) |
学前教育学 |
5 |
博士研究生或优秀硕士研究生 |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基础心理学方向) |
2 |
博士研究生 |
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方向) |
1 |
博士研究生 |
舞蹈学 |
2 |
优秀硕士研究生 |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思想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身心健康。 2、应聘人员一般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应为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本科,各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学前教育学可考虑选聘个别优秀硕士研究生,应为省内外“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的优秀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为国民教育全日制一类普通本科,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 舞蹈学应为省内外“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或专业院校的优秀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为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业院校普通本科(不含三本及民办院校),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 3、应聘人员均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获得优秀教学科研成果或具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向学院人事处递交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具体内容包括: (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下载专区)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习成绩单 (3)职称证书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者提供) (4)其他技能、奖励证书复印件 (5)《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教学科研成果登记表》(附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见:下载专区) 应聘人员可直接向学院人事处递交材料,或通过邮箱寄送。(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学历学位+拟应聘专业”) 2、学院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初审合格人员发布考察通知。 3、由学院组织各职能部门、所聘部门对初审合格人员实施考察。考察分笔试、面试(试讲答辩)及基本资质等部分组成,全面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科研情况及综合素质。(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4、经学院考察研究同意聘用的人员,由人事处通知其在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并组织进行心理测试。凡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5、通过上述考察程序的人员与学院签订用人协议,并报省教育厅进行审批备案。 四、联系方式 1.学院联系单位 联系部门: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 杨 老师 姚 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30056 15991801617 邮箱:sjyrsk0056@163.com 2.教育系 联系部门: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育系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30107 15915092255 邮箱:764152202@qq.com |